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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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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一零章 正在成型的小王国(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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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迪镧回到了衙门,先跟自己的同僚打听了一下。
    结果发现格罗夫纳这家人好像还挺有名的。
    格罗夫纳家族原本在英国就比较出名,也算是最富裕的那一批贵族中的一员。
    等到英国成为大明藩属之后,这家人更加出名了。
    无论大明人还是英国人或者印度人,都觉得格罗夫纳一家脑子有毛病。
    始终穿着自己认为的泰西传统服装,秉持着自己认为的泰西贵族日常行走坐卧的姿态。
    自己的家族在亚历山大贝的产业,已经被经营成了一个近乎与世隔绝的小王国。
    当然,只是“近乎”,而不是实际,这里仍然是受大明管辖的。
    这块位于墨洲西南部,朱靖垣前世南北边界上的土地,在这个世界被命名为大明印度国。
    印度国王朱迪锰,是大明皇帝朱靖垣与美利坚女王夏洛特的第二个儿子,英国国王朱迪钰的同母弟。
    印度国同样对应设立了印度布政使司,接受了大明朝廷指示的全面的资产核查登记。
    由于印度原本的自由人,基本都是曾经的英国人和美利坚人,资产在英国或者美利坚完成了登记。
    所以印度方面主要是核查和监管,确定他们登记的数据和状态基本准确。
    确保当地的所有一切不违背大明印度法律。
    所以格罗夫纳家的所有产业,包括钻石开采矿、纺织厂和服装厂,以及家族的庄园,都被锦衣卫上门专门检查和核过了。
    确定亚历山大贝小镇的土地和房屋,以及周围的大片沙漠荒原的土地,都属于格罗夫纳家族所有。
    不过当地的自由人只有格罗夫纳一家。
    剩余的全部至少有三万多人,全部都是是格罗夫纳家的奴隶。
    在十几年前的时候,小镇上还有一些其他的自由人,是格罗夫纳家雇佣的工厂和庄园管理人员。
    但是在过去的十几年前,这些外来聘请的管理人员被陆续的解雇或者调走了。
    罗伯特·格罗夫纳在这里经营了十几年,专门培养出了一批有一定文化的奴隶,负责管理其他的奴隶。
    为了让这些奴隶更加可靠,格罗夫纳当然也给出了不同于普通奴隶劳工的待遇。
    他们可以拥有一定的个人财富,可以在庄园内享受很高程度的自由,可以享受一定级别的生活设施。
    他们其实已经变成了事实上的中层管理者,只是身份登记上仍然是格罗夫纳的奴隶。
    这种情况在大明其他地方非常罕见,但是在印度却是颇为常见的情况。
    印度这块地上本地就没有多少土着,现在主要人口就是英国人从天竺贩卖来的奴隶工人。
    印度加入大明的体系之后,就算是做全面的社会改革,也没办法改变现状。
    不过像格罗夫纳这么较真,花钱培养奴隶的奴隶主并不多。
    大部分奴隶主都是聘请自由人管理工厂。
    奴隶就是单纯干活。
    格罗夫纳家全部使用奴隶,是为了保留自认为的泰西传统,为了不受外面普遍的明化浪潮影响。
    正好他这个地方几乎与世隔绝,正好能够实施这种计划。
    但是格罗夫纳没有造反,同时按照规定缴纳了足额的税款,大明锦衣卫和军队也没有把他怎么样。
    以前就有人来衙门告发和询问过。
    刑狱机构的人专门查过法律之后发现,这个格罗夫纳家族的所作所为似乎并不违法。
    按照大明印度的法律,奴隶主怎么管理奴隶,是奴隶主自己事情。
    况且格罗夫纳对这些奴隶也不算太差,并没有主人以迫害奴隶为娱乐的事情发生。
    主人要求奴隶按照自己习惯的方式生活,这也是正常奴隶主的基本权力。
    所以大明印度布政使司衙门知道这边的情况,也只是登记核查之后就放任格罗夫纳折腾去了。
    同时朝廷并没有出台要求藩属国平民更换大明着装的规定。
    其他国家成为大明的藩国之后,平民继续穿着他们原有的服装,只要在大明法律框架内不算僭越,那就可以算是合法的。
    所以格罗夫纳他们的所作所为确实都是合法的。
    格罗夫纳一家人户籍在印度国,平时也都生活在自己的庄园里面。
    只是定期来西洋海角采购生活物资,销售他们家的工厂和矿山的产品。
    格罗夫纳一家本身也不归西海府管辖。
    另一个民事方面的副丞跟朱迪镧念叨说:
    “不瞒殿下说,我们也看不惯这家人,但是他们现在的作为确实不违法。
    “他们家里确实有点资产,而且奴隶工厂的成本很低,卖的东西也便宜。
    “除了衣食住行的习惯离谱之外,倒也没有什么出格的做法。
    “所以市面上的商人也愿意继续跟他们交易。
    “殿下如果对这些事情上心的话,倒是可以尝试跟陛下提提建议。
    “是不是可以出个规定,要求异族必须全部换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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