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中国新股民实战操作大全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中国新股民实战操作大全第17部分阅读(1/2)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癝”类公司完成股改后,其简称将摘去“s”标记。
    st股和st股
    1  “st”股
    1998年4月22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宣布将对财务状况和其他财务状况异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special treatnt)。由于“特别处理”的英文是special treatnt(缩写是“st”),因此这些股票就简称为st股。上述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出现主要是指两种情况:一是上市公司经审计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二是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实行特别处理期间,其股票交易应遵循下列规则:
    1 股票报价日涨跌幅限制为5;
    2 股票名称改为原股票名前加“st”;
    3 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必须审计。
    2  “st”股
    所谓退市风险警示制度,是指由证券交易所对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股票交易实行“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是在原有“特别处理”基础上增加的一种类别的特别处理。其主要措施为在其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的股票,其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1 最近两年连续亏损(以最近两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
    2 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者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后,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
    3 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4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第二书包网 电子书 分享网站
    2中国证券市场概述(8)
    5 公司可能被解散。
    6 法院受理关于公司破产的案件,公司可能被依法宣告破产。
    普通股和优先股
    按股东的权利可分为普通股、优先股。
    普通股
    普通股是随着企业利润变动而变动的一种股份,是股份公司资本构成中最普通、最基本的股份,是股份企业资金的基础部分。
    普通股的基本特点是其投资收益(股息和分红)不是在购买时约定,而是事后根据股票发行公司的经营业绩来确定。公司的经营业绩好,普通股的收益就高;反之,若经营业绩差,普通股的收益就低。普通股是股份公司资本构成中最重要、最基本的股份,亦是风险最大的一种股份,但又是股票中最基本、最常见的一种。在我国上交所与深交所上市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优先股
    优先股是“普通股”的对称。是股份公司发行的在分配红利和剩余财产时比普通股具有优先权的股份。优先股也是一种没有期限的有权凭证,优先股股东一般不能在中途向公司要求退股(少数可赎回的优先股例外)。优先股的主要特征有二:
    (1)优先股通常预先定明股息收益率
    由于优先股股息率事先固定,所以优先股的股息一般不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而增减,而且一般也不能参与公司的分红;但优先股可以先于普通股获得股息,对公司来说,由于股息固定,它不影响公司的利润分配。
    (2)优先股的权利范围小
    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无投票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享有投票权。
    如果公司股东大会需要讨论与优先股有关的索偿权,即优先股的索偿权先于普通股,而次于债权人。优先股的优先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股息领取优先权。股份公司分派股息的顺序是优先股在前,普通股在后。股份公司不论其盈利多少,只要股东大会决定分派股息,优先股就可按照事先确定的股息率领取股息。即使普遍减少或没有股息,优先股亦应照常分派股息。
    2剩余资产分配优先权。股份公司在解散、破产清算时,优先股具有公司剩余资产的分配优先权,不过,优先股的优先分配权在债权人之后,而在普通股之前。只有还清公司债权人债务之后有剩余资产时,优先股才具有剩余资产的分配权。只有在优先股索偿之后,普通股才参与分配。
    红筹股、蓝筹股、绩优股、垃圾股
    1  “红筹股”和“蓝筹股”
    红筹股这一概念诞生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香港股票市场。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国际上有时被称为红色中国,相应地,香港和国际投资者把在境外注册、在香港上市的那些带有中国大陆概念的股票称为红筹股。
    在海外股票市场上,投资者把那些在其所属行业内占有重要支配性地位、业绩优良、成交活跃、红利优厚的大公司股票称为蓝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