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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股民实战操作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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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股民实战操作大全第8部分阅读(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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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该股票集合竞价的价格,只不过此时你的资金卡上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
    从9∶30分开始,就是连续竞价了。一切便又按照常规开始了。
    集合竞价结束后,就进入连续竞价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投资者的买卖指令进入交易所主机后,撮合系统将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自动撮合,同一价位时,以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撮合。
    在撮合成交时,股票成交价格的决定原则为:
    1 成交价格的范围必须在昨日收盘价的上下10%以内;
    2 最高买入申报与最高卖出申报相同的价位;
    3 如买(卖)方的申报价格高(低)于卖(买)方的申报价格时,采用双方申报价格的平均价位。交易所主机撮合成交的,主机将成交信息即刻回报到券商处,供投资者查询。未成交的或部分成交的,投资者有权撤消自己的委托或继续等待成交,一般委托有效期为一天。
    另外,深市股票的收盘价不是该股票当日的最后一笔的成交价,而是该股票当日有成交的最后一分钟的成交金额除以成交量而得。
    涨停板和跌停板
    涨跌停板制度源于国外早期证券市场,是证券市场中为了防止交易价格的暴涨暴跌,抑制过度投机现象,对每只证券当天价格的涨跌幅度予以适当限制的一种交易制度。即规定交易价格在一个交易日中的最大波动幅度为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上下百分之几,超过后停止交易。
    我国证券市场现行的涨跌停板制度是1996年12月13日发布,1996年12月26日开始实施的,旨在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持市场稳定,进一步推进市场的规范化。制度规定,除上市首日之外,股票(含a、b股)、基金类证券在一个交易日内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1如何买卖股票(11)
    我国的涨跌停板制度与国外制度的主要区别在于股价达到涨跌停板后,不是完全停止交易,在涨跌停价位或之内价格的交易仍可继续进行,直到当日收市为止。
    配股是如何进行的
    配股是指上市公司在获得必要的批准后,向其现有股东提出配股建议,使现有股东可按其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认购配股股份的行为。配股是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方式之一。
    1 配股的运作程序如下
    首先由上市公司确定股权登记基准日,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持有股票,获得配股权利或得到配股权证,然后配股权证进行挂牌交易(目前,a股不进行权证交易),交易结束后,拥有配股权利的股东在指定的缴款期内在券商处通过交易所按比例购买配股股份。
    交易所规定,配股缴款期过后,配股无法补办,视同股东自动放弃配股权利。
    配股结束后,可流通部分证券交易所在收到上市公司有关配股的股份报告和验资报告后安排上市流通,获配流通部分会在获配股票流通起始日自动到股东账户开始流通交易。
    2 配股认购的委托
    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
    (1) 委托所在的证券营业部进行配股认购、缴款
    首先在配股缴款前,与所在的证券营业部签定《配股委托协议》,在协议中请明确所配的股票、配股的数量等有关事项。但要确保资金账户中有足够的配股资金。
    (2) 本人亲自委托
    配股委托手续与买卖股票相同。
    但委托时间和内容请注意:
    1配股委托时间应在《配股说明书》规定的配股挂牌缴款期间之内。目前,通常配股缴款时间规定为十个交易营业日。具体时间与交易时间一致;
    2配股认购代码和配股价格应按照上市公司《配股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填报;
    3配股委托数量应根据上市公司规定的配股比例和股民在配股股权登记日所持有的股份数量,以及配股小数按四舍五入取整原则来计算。计算公式为:
    可配股数=所持有的股份数量x配股比例
    4配股委托一般请填报卖出委托。
    如有转配股需配股的,其配股价格还需额外缴纳一定的手续费,具体请见《配股说明书》。
    零股如何交易
    a股、b股、基金的委托买卖单位为“股”,但为了提高交易系统的效率,必须以100股或其整数倍进行委托买卖。不足100股的股票为零股,如有低于100 股的零股需要交易,必须一次性委托卖出,不能分次卖出,同时,也不能委托买进零股。
    所谓“一次性委托卖出零股”,举一个简单的例子:
    如投资者甲有某只股票170股,70股是零股,这时投资者甲要么卖出170股;要么先卖100股,然后卖70股。决不能把后面的70股零股拆开来卖,比如不能先卖140股,再卖30股,这样的委托系统不予接受。
    交易时间:每一交易日的任何交易时间都可以委托卖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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