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宅居BOSS的奋斗 BY 风流书呆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宅居BOSS的奋斗 BY 风流书呆第112部分阅读(1/2)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伏案,将看中的人名一一罗列,只待离开时将这些人一并掳走。
    姬无双站在他身后,俯身,头磕在他颈窝,好笑的开口,“这就列清单了?库房你还没看过呢。”
    “嗯,也是,那便去看看吧。”水靖轩沉吟,放下狼毫,在姬无双牵引下朝库房走去。
    对金银财帛没兴趣,两人首先打开兵器库查看,水靖轩第一眼便被兵器库墙上高高悬挂的那把宝剑吸引住了。
    “那是……”他指尖朝宝剑指去。
    “这是前任听涛山庄庄主金振东用过的宝剑,名为听涛。”姬无双顺着爱徒的指尖看去,手掌虚抓,已将宝剑从墙上吸入掌心,略带点儿讨好的递给爱徒查看。
    水靖轩除了掌法,最爱使剑,接过‘听涛’后眸子都亮了亮,薄唇也微微上扬。他‘锵’的一声抽出剑锋,置于眼下欣赏,低语道,“剑长七尺三寸,净重七斤十三两,百炼寒钢铸就,削铁如泥,无坚不摧。”
    话落,他屈起指尖,在剑身轻弹,一阵厚重悠长的声音随之响起,仿似延绵不绝的波涛。‘听涛’之名便由此得来。
    水靖轩勾唇,反手将剑插·入剑鞘,宣布道,“这剑归我了。”
    姬无双莞尔,揽住他肩膀宠溺道,“你看上什么就拿什么,随你。”
    两人在库房里巡视,清点完兵器数量后造成账册,以便日后带走。
    金浩峰听闻姬无双先是召见了六门奇才,后又打开库房清点财物,心里便有些着慌,略略一想,大致猜到了他们的意图,此刻再也坐不住了,唤来心腹咬牙道,“姬无双这厮如此动作是想搬空我听涛山庄,我不能再等了,今日一定要杀了他。你让人将他引开,我去擒了他的心肝宝贝,看他怎么跟我横!”
    那人领命而去,待他引开了姬无双,金浩峰带着一群心腹,气势汹汹往庄主的院落走去,普一进门,就见那贵公子一手拿着‘听涛’,一手拿着锦帕在细细擦拭,脸上表情十分惬意。
    “我爹的遗物岂是你这种污浊之人能碰的?”金浩峰眼珠血红,慢慢逼近水靖轩,咬牙切齿道。他很后悔,不该将‘听涛’借给姬无双震慑六大长老。那厮拿走后便再也没说过要还,最后竟还随意将它给了一个男宠!这无疑是对‘听涛’最大的侮辱!
    视线在水靖轩光滑细腻的手掌打转,金浩峰心中戾气更重。一个不会武的废人,不配污蔑父亲的宝剑!
    想罢,他劈手夺过‘听涛’,剑尖一转便搭在了水靖轩的脖子上,锋利的剑刃紧贴他颈侧淡青色的主动脉,稍微一动就会血溅三尺。
    水靖轩任由这人架住自己,拍拍空空如也的手掌,慵懒的靠坐在椅背上,斜睨金浩峰一眼,幽幽开口,“你这是做什么?”
    “做什么?等你男人回来你就知道了。”金浩峰冷笑,言语粗鄙,语气极尽侮辱。
    我男人?这称呼听着并不刺耳嘛。水靖轩勾唇,嘲讽的瞥了金浩峰一眼,眼睑半开半合,安然的等着姬无双回来‘英雄救美’。
    待姬无双意识到自己中了调虎离山之计,再转回院落时,看见的便是悠然安闲的爱徒和挟持着爱徒,得意洋洋的金浩峰。
    “若是不想死的话,我劝你早些放开他。”姬无双冷笑,缓缓走进院落,脸上表情丝毫不见慌张。
    金浩峰见他步步逼近,心下紧了紧,有些不安,但见他自进来后眼神就没离开过那男宠,关爱之情溢于言表,不由又恢复了些底气,呵斥道,“站住!不准再近了!你信不信,在你杀了我之前,我能更快一步隔断他的喉咙?”
    不信!姬无双心中暗嗤,脸上自然而然带上了轻蔑,但到底还是停下了脚步。
    “算你识相!”金浩峰色厉内荏的斥道,握剑的手却有些轻颤,掌心湿漉漉的,出了一手的汗。
    深吸口气定神,他咬牙开口,“姬无双,你想不想他死?”
    姬无双朝爱徒看去,满眼毫不遮掩的爱意,摇头道,“不想!”
    “很好,不想他死的话就封住自己的内力!”金浩峰强忍压下心中的不确定,厉声要求到。姬无双闻言站在原处不动,仿似在考虑。金浩峰死死盯住他的动作和表情,手颤抖的更加厉害。
    终于,姬无双叹了口气,缓缓抬手,点了周身几处大|岤,竟是真的依言卸去了内力。没了内力,他也不过是一个普通人,金浩峰带来的这几十名高手轻易就将他围住,只需抬手就能将他抹杀。但姬无双积威难犯,一时间竟是无人敢动。
    胜利就在眼前,金浩峰眼睛血红,疯狂的大笑起来,边笑边嘲讽,“哈哈!都说你姬无双冷血无情,却没想世人都错了!你怎么会无情呢?你分明是个情痴!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你他·妈就是个不折不扣的风·流鬼!”
    情痴?这称呼倒是和师父挺配的!水靖轩眉眼带笑朝姬无双睇去,指尖轻轻抬起,夹桩听涛’的剑锋,慢条斯理的开口,“‘听涛’是把好剑,只是可惜了!”
    “可惜什么?”你一个废物能懂什么?金浩峰正是得意的时候,面对一个不会武功的娈宠,防备心自然而然就下降了,听见他非议父亲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