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死神同人)大被同眠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55部分阅读(1/2)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边却又改变了想法:“嗯,没错,是去流魂街上吃饭,你呢?也去流魂街么?”

    京乐春水点了点头:“既然碰见了就一起吧!”他这么提议到,真希点了点头:“好,不过京乐队长今天一个人吗?伊势副队长呢?”京乐春水做出苦恼的样子叹了口气:“小七绪啊,我原本想让她和我一起出来吃饭的,但是却被她无情的拒绝了呢!”说完,还一脸沮丧的样子。

    他这幅摸样将真希逗笑了:“啊啊~京乐队长又做出了什么让副队长讨厌的事了吗?”“我可完全没有觉得呢!”京乐春水摊了摊手,两人一边走一边说,来到了流魂街上,找到了一家餐馆坐了下来。即便是许久没有见到真希,即便是这短短的一段路程,京乐春水还是感觉得到真希似乎有些心事。

    虽然真希并没有表示出什么来,但是为自己喜欢的女人解决烦恼是很自然的事吧?于是两人一边吃饭,京乐春水一边问:“真希,你好像有心事啊!”所以说和太过聪明的人在一起就是这一点不好,她明明什么都还没说呢,就这样轻易的被京乐春水看出来了吗?难道她脸上的表情就这么容易看出来么?

    他们难道不能像涅茧利一样什么都不问吗?她知道其实涅茧利是看出来的,但是他不会勉强自己说出来,能说她自然是会说的,她也不想什么事都埋在心里啊!真希摇摇头:“不,什么是都没有。”

    真的是这样吗?可是看起来她不像是没有心事的样子啊?还是说有什么东西他不能知道的?又或者其实真希并不想把这些事告诉他?“真的?”京乐春水还是问了一句,真希笑着点了点头:“当然是真的了。”还是快些转移话题吧!要不然这家伙肯定会继续问她的,“不说我了,说说你吧!最近还好吗?”

    虽然明明知道真希是在转移话题,京乐春水还是顺着她的话说了下去:“嘛,还是和以前一样,老样子,说不上什么好不好的,倒是真希你,明明我们之间的关系已经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但是你却像是完全忘了我一样啊!”真希微微勾起嘴角,因为京乐春水充满怨念的语气而笑了起来。

    “哦呀!这怎么想得不到宠信的妃子所说出来的话一样呢?”真希开起了玩笑,“妃子?你是在说我吗?那么真希你就是皇帝了?”京乐春水故意问道,真希淡笑:“我可从来没那么说过哟!”“可是那句话的意思明明就是这样呢!”京乐春水也笑了,真希暗自叹了口气,这家伙是因为她很久没和他一起而感到怨念吗?

    其实并不是不想与京乐春水在一起,只是她总会想起那个“什么时候公开”之类的话题,那个时候的自己并没有办法回答这样的话,但是现在……“呐,春水,你不是想要公开我们的关系吗?我答应你,等23年之后的今天就公开好了。”只不过那个时候的自己也不知道是不是还在这里就是了。

    京乐春水微微皱眉,既然准备要公开,为什么还要等23年?“23年?为什么不是20年?这个23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吗?”真希朝着他微微一笑,似乎早就准备好了答案:“因为23是我的幸运数字啊!”

    最近似乎每个人的生活都平静了下来,一边准备着自己该做的事,一边同时和恋次白哉交往着的真希发现了一件事,最近总是频繁出现在她身边的日番谷冬狮郎那家伙似乎已经很久没有出现了,看起来他似乎已经解决了他的烦恼了,这就好了,知心姐姐这一角色还真的是很不适合她啊!

    与静灵庭的平静相比,各个番队的队长与副队长开始忙碌了起来,又是一年的年终,每年的这个时候真希都感觉忙的要命,平时再怎么偷懒也好,这个时候是绝对不可能的,而市丸银显然也知道这一点,他也开始将队长的责任扛了起来,尽管真希知道市丸银这样的自觉简直是难能可贵,但是只要年终一过,他就又会变回原来吊儿郎当的样子了。

    赶着将手中的文件交到十三番队的途中,真希遇见了日番谷冬狮郎这个家伙,他的手中也抱着高高的文件,这样的事不是从来都应该由副队长或者席官来做的吗?看起来乱菊仍然是指望不上的样子么?

    “原来是北条啊,你也是来送文件的么?”冬狮郎先开口问她,真希点头:“嗯,倒是你,这样的事不是应该交给其他人做么?”虽然是这样问,但冬狮郎仿佛没有不高兴的样子,而且今天还奇迹般的没有皱眉头:“你说松本么?我还有其他的事交给她做。”

    听起来似乎松本乱菊不再酗酒了啊!“松本副队长她已经恢复过来了么?”冬狮郎点点头:“嗯,虽然不知道是为什么,但是的确是恢复过来了,这样我可要轻松多了。”怪不得今天这家伙没有皱眉头呢!原来是有好事么?抱着文件的双手不能乱动,不然真希真想揉揉他那头柔软的头发呢!

    “那真是恭喜了,还有,你今天没有皱眉头,这可是很好的哟!小孩子就要象个小孩子的样子嘛!”不理会冬狮郎的抗议,真希抱着文件继续像十三番队走去了。

    本作品源自晋江文学城 欢迎登陆2观看更多好作品

    第82章 爱的替身

    非常抱歉,本章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